(1)多層建筑低壓配電設計應滿足計量、維護管理、供電安全和可靠要求、應將照明與電力負荷分成不同的配電系統。
(2)確定多層住宅的低壓配電系統及計量方式時,應與當地供電部門協商可采用以下幾種方式:
a.單元總配電箱應設于首層,內設總計量表。層配電箱內設分戶表由總配電箱至層配電箱宜采用樹干式配電,層配電箱至各用戶采用放射式配電。
b.單元不設總計量表,只在分層配電箱內設分戶表,其配電干線、支線的配電方式宜采用放射式配電。
c.分戶計量表全部集中于首層電表問內,配電支線以放射式配電至各層用戶。
(3)多層住宅照明計量應一戶一表。對于公用通道、樓梯間的照明計量,當供電部門收費到戶時可設公用電能表如收費到樓總表時一般不另外設表。
(4)除多層住宅外的其他多層民用建筑。對于較大的集中負荷或較重要的負荷,應從配電室以放射式配電對于各層配電間或配電箱的配電,宜采用樹千式或分區樹干式的方式。
(5)每個樹干式回路的配電范圍應以用電負荷的密度、性質、維護管理及防火分區等條件綜合考慮確定。
(6)由層配電間或層配電箱至各分配電箱的配電,宜采用放射式或與樹干式相結合的方式。
(7)多層住宅中的電力計量表應單獨裝設。其他多層民用建筑的照明和電力負荷亦應分別設表計量。
(8)多層單身宿舍建筑,宜對每室的用電采取限電措施,在系統接線上應予以考慮。